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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宿舍管理条例(第二版)

发布时间:2014-11-09 阅读次数:

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宿舍管理条例(第二版)

一、卫生检查条例

1.全院所有宿舍卫生检查每周检查两次(周三中午统一检查,周一、周二、周四、周五不定时抽查一次);

2.卫生检查结果分为三类:不合格、合格、优秀;

1)不合格:基本要求项有2项以上(包括2项)不达标的宿舍;

2)合格:基本要求项全部达标或 有1项不达标的宿舍;

3)优秀:基本加分项全部达标 且 参考加分项达到2项以上(包括2项)的宿舍。

3.卫生检查结果的处理方法:

1)优秀的宿舍,宿舍成员每人加0.02人格养成分,每周公示在学院大厅及网站;

2)合格的宿舍,不扣分、不加分;

3)不合格的宿舍,宿舍成员每人扣除0.02人格养成分,每周公示在学院大厅及网站。

4,宿舍文明风气不好,例如出现面对评分人员态度恶劣,故意阻拦、刁难,假装宿舍没人等不配合评分人员检查的情况,该宿舍本次检查即为不合格;

5.卫生检查标准:详见附件1。

二、宿舍卫生考核

1.宿舍卫生情况采用月考核制,即每月月底对该月宿舍卫生情况进行一次考核通报;

2.每月每栋宿舍楼评选出一间最佳宿舍,最佳宿舍的每个成员该月奖励人格养成分0.04分(加到文艺文化类);

3.评选方法: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成员、各部门部长、副部长在每个月最后一星期的周三中午到各宿舍检查,给出每间宿舍相应的分数(100分制),最后结合本月前三周宿舍卫生情况评选出最佳宿舍;

4.若一个月内累计扣分三次,该宿舍被认定为本月最差宿舍,全院通报批评并扣除宿舍全体成员每人人格养成分数0.1分。

 

三、违禁处罚条例

1.违禁行为的认定及处理方式:详见附件2;

2.未经批准,随意调换宿舍,经批评教育不改者,给予警告以上处分;

3.匿藏、携带管制刀具者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。

 

四、宿舍长奖惩措施

1.宿舍长要协调好各班生活委员相应的工作;

2.宿舍长必须制定本宿舍值日表,安排本宿舍同学轮流值日,并且将值日表贴在宿舍门后面,以便生活部干事检查卫生的时候知道当天的值日生;

3.若该星期宿舍卫生不合格,则同时扣除随机检查当天值日生和该宿舍宿舍长人格养成分0.01分;

4.一学年内宿舍表现优秀,累计多次出现加分情况 且没有违纪情况出现,则该寝室宿舍长年终加人格养成分0.2分;一学年内宿舍没有违纪情况出现,且出现三次以内扣分情况,该宿舍长年终加人格养成分0.1分。(注:宿舍长加分属于职务项)

 

五、生活委员管理制度

生活部统筹管理生活部干事和各班生活委员,其中生活部干事负责宿舍卫生的检查、统计、上报,各班生活委员负责宿舍卫生的督促和治理。其中生活委员的具体工作和职责如下:

1.生活委员要能够督促和管理全班同学抓好宿舍卫生。其中包括:能够了解班级同学所在宿舍的基本情况,并与各宿舍长接洽沟通,了解优差宿舍,并重点对较差的宿舍进行治理。

2.生活委员针对班级同学出现的宿舍违纪情况要及时了解、及时劝说,违纪情况一经出现,立即处理。

3.生活委员须将生活部的所下达的通知及时告知本班同学,不得延误或不传达。

4.生活部召开会议生活委员需按时参加,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时必须提前请假。

5.若某月评定出最差宿舍,则影响该宿舍成员所属班级生活委员的班委人格养成分。

 

注:本条例于2014年11月09日执行,即日起,废除《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宿舍管理条例》,同时开始使用《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宿舍管理条例(第二版)》

 

 

 

院团总支学生会生活部

     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九

附件1: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宿舍卫生检查标准.doc

附件2: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宿舍违禁管理条例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