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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ET考生守则

发布时间:2015-06-12 阅读次数:
CET 考生守则

一、按照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要求签署《诚信考试承诺书》。

二、必须按规定的时间(上午845开始,下午245开始)入场,入场开始15分钟(即上午900,下午300)后,禁止入场。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(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一卡通和居民身份证),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,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。

三、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,如2B铅笔(涂答题卡用)、黑色中性笔、橡皮。本次考试听力部分采取使用播放机播放,考生禁止携带任何书籍、笔记、资料、报刊、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(如手机、移动电话、)、收录放音机、电子记事本等物品。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。若考生将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,一经发现按考试作弊论处。考生如误将物品带进考场区域,只能将该物品放在楼道内,物品丢失、损坏由考生自行负责。

四、入场后,要对号入座,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,以便核验。

五、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、准考证号等栏目并将条形码粘贴于答题卡1上。凡答题卡中相应栏目漏填涂、错填涂或字迹不清、无法辩认的及条形码粘贴错误的,答题卡一律无效。

六、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。

七、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。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中性笔做答,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(2B)涂黑。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。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,一律无效。

八、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;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。

九、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,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。
 
十、考试结束铃声响时,要立即停止答题,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,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。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,不准携带试卷、答题卡离开考场。
 
十一、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。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,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。对扰乱考场秩序,恐吓、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。